很多人上班最常担心的事情,其实挺朴素的:今天能不能顺利下班、顾客会不会难缠、老板会不会临时加班、工资什么时候发。尤其是在便利店、加油站、小超市这种地方上班的朋友,夜班结束后走出店门的那一刻,心里想的往往只有一句话——“终于下班了”。但您有没有想过,真正危险的时刻,有时候不是在工作中,而是在工作刚结束、准备上车回家的那几步路上?
这听起来像电影情节,但在美国,它是现实,而且会产生非常现实的法律后果:您受了重伤,医疗费像雪一样堆起来,可您发现自己既没拿到工伤赔偿,也没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。更令人崩溃的是,最后法院还可能告诉您:对不起,您确实很惨,但保险条款不赔。
根据新闻报道,这起案件发生在 2016 年的阿拉巴马州伯明翰(Birmingham, Alabama)。一家便利店 Pit Stop Grocery 的店员 Amanali Babwari 当晚大约 11 点关店,下班走到停车场准备上车时,被抢劫犯连开九枪,抢走了店里的钱袋后逃逸。受害者虽然活下来,但伤势严重。
报道中提到一个很关键的背景:在阿拉巴马州,员工人数少于 5 人的雇主,并不强制要求购买工伤保险(workers’ compensation coverage)。而美国允许小雇主豁免工伤保险的州并不多,阿拉巴马、密西西比、田纳西是少数几个例外。
很多普通打工人根本不知道这一点。大家往往以为“上班受伤=工伤赔”,但现实是:在美国,不同州规定不一样,小企业的覆盖情况也不一样。您以为是默认保障,但它可能根本不存在。而且更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:受害者无法通过工伤体系获得赔偿后,转而寻求保险公司的赔付,结果保险公司也拒赔。原因是什么?是保险合同里写着一条很多人平时根本不会注意的内容:雇主责任排除条款(employer’s liability exclusion)。
新闻报道中提到,State Farm Fire and Casualty Co.的雇主责任保险条款里,明确排除了两类情况:其一是犯罪行为导致的伤害,其二是因工作产生、并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伤害,也就是条款里写的那句“arising out of and in the course of … employment”(源于并发生于工作过程之中)。
这起案件里还有一句话很关键:法院指出,企业的 general liability policy(一般商业责任险),通常是为了覆盖企业对“公众”的责任,而不是覆盖员工受伤。简单来说就是:您店里地滑,顾客摔倒了,这类可能属于一般责任险;但员工在工作相关场景受伤,多数时候要走工伤体系。您把这两种保险搞混,就可能出现“以为买了保险就万无一失”,但真出事时发现完全不是那回事。
这也是我们在实务里经常看到的情况:小店老板觉得自己买了保险就放心了,员工也以为“反正有保险”,直到事故发生,才知道保险之间的边界非常严格。但回到生活层面,很多人更关心的是:如果真的遇到这种事,我能做什么?
首先是证据保存,这永远是最实在的一步。报警记录、急救记录、医院病历、监控视频、当晚排班记录、您是否在执行工作任务(比如拿着店里钱袋、关门交接)的证据,都可能影响后续“是否属于工作相关”“责任由谁承担”的判断。其次是不要只盯着某一种赔偿路径。很多人遇到这种事,第一反应是“找老板”“找保险公司”,但实际还可能存在第三方责任,比如物业安全、停车场照明、安保缺失、甚至犯罪行为人的赔偿责任路径。每条路能走多远,取决于事实细节与法律框架。虽然您不需要成为专家,但至少要知道:万一出事,您该先做什么,您大概有什么选择。








